近日,江苏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机票高价退改签情况,并将约谈南航、东航、中航等8家航空公司和携程、去哪儿、飞猪等7家网上机票代理点,引发舆论关注。机票退改签费用为什么这么贵?各家出票机构的退改签标准又为什么不统一?

       目下,国内机票退改签费乱象丛生乃不争事实。此次调查8家航空公司及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,暴露两大共性问题:一是退票收费均较高,最高达票价3倍以上;二是收费差异较大,相同行程票价相差一倍。调查发现,三成被调查者曾罹遭高额改签费。

高价退票费与改签费

       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公布的《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》,消费者在退改签时,30.7%表示提前很早改签但仍然被要求收取高额改签费用,23.5%遇到过退票费用比机票价格高的问题。

       有参与调查的消费者表示,退票曾被收取最高3000元的费用,占机票价格的42%,而改签费最高达到6000元,贵到都能够重新买一张机票了。抽样调查中还发现一例样本,在飞猪上,供应商北京正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925元机票,起飞前24小时前退票费为3000元,起飞前24小时后退票费3800元,退票费是机票价格的3倍以上。

        此次调查中,8家航空公司退改签政策均不一样。提供同行程同票价的不同航空公司,退票费可能相差一倍。而特价机票更是基本不退不换,想退票,要么收取与票价相同的手续费,要么只退机建与燃油费。

        去年底,有杭州乘客网订900元机票,被告知退票需收1000元,引发不满吐槽;今年初,深圳市民退6415元机票被要求收9262元费用,最终引发平台高管出来道歉。

退改签收费规则缺失

       事实上,航空公司及售票平台之所以乱来,是因为目下国内尚无统一机票退改签收费标准或规则,2004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124号《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〈中国民用航空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规则〉的决定》中删除了关于退票时间相对应的费用收取比例的内容,实际操作中皆由航空公司及售票平台单方决定。比如“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”等等奇葩规定,就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,对照现行消法规定,如是条款显失公平,属于明显“霸王条款”。

       尤其对于特价机票、折扣机票与套餐机票,各航空公司与票务中介收取高退票费已成行业惯例。一张航空公司的打折机票,尽管距离起飞还有很长一段时间,但是想要退票却要被收取与机票等值的退票费。

       设若说,在规则允许框架内,由于航空公司及售票平台之间技术、服务、实力差异,致使机票退改签费不同,尚属正常市场竞争行为,乃“周瑜打黄盖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”契约双方自由选择使然;那么,面对规则缺失、航空公司及售票平台处于强势主动地位,航空旅客居于劣势从属地位,由强势单方制定畸高退改签费,则不啻于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剥夺和明火执仗的侵犯。

       其实,机票退改签费畸高,与其说与退改签收费标准规则缺失相关,毋宁说与相关管理部门乱作为慢作为干系。据悉,1996年施行的《中国民用航空旅客、行李国内运输规则》就曾规定,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、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,收取客票价10%退票费;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,收取客票价20%退票费。令人遗憾的是,2004年相关管理部门修订条款时,草率将上述规定删除。由于之后未有后续规定跟进填空,导致国内缺失统一退票费用规则,实际操作则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的失范乱局。

       虽然今年1月相关部门发布《民航旅客国内运输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对退改签规定为:“按照旅客购买客票的票价适用条件办理”。不禁请问,“票价适用条件”到底是什么条件?如此大而化之语焉不详让执行者如何操作?维权者如何申诉救济?

退改签手续费合理收取

       乘客退换机票所产生的费用可视作合同违约金,而违约金的划定比例则应该遵照航空公司的实际损失来划分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“……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,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‘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’。”

       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乘客主张调低退票违约金时,法院可裁量将退票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航空公司承担,如航空公司举证其因乘客退票导致机票未售出或其他损失,则违约金最高不得高于损失金额的130%;如果乘客退票后,航空公司很快将该机票售出,甚至加价出售,那么就很难认定航空公司有损失发生,航空公司也应当退还机票全款。

       江苏省消保委的调查报告中建议,一方面,要规范特价机票的范围;另一方面,不得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格式条款,如“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”等,可将退改签时间与登机日的期间长度划分为:24小时、72小时、15日、1个月、3个月等不同的时长,确定不同的收费比例,同时兼顾所在的航线等情况。

       针对机票退改签费畸高乱象,各地近年到底是不是有人投诉?有多少人投诉过?近八成消费者呼吁,退改签收费标准应根据提前时长不同收取,提前时间越长收费费率应越低。呼吁主管部门加强管理规范,督促航空公司、电商平台、旅游公司、票务代理等机构,严格按照规定收取退改签手续费率,切实维护和保障航空乘客的消费权益不受侵害。

云竹观点:

       高昂的改退欠费,就是封闭行业和垄断平台制造的信息不对称撑开的巨大套利空间。

       总结近十年来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速度,所谓人口红利其实都只是一层外衣,其深层次原因还是信息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带来的公平环境。就这一点来说,信息对称是制造了这种公平的最强推手。资本市场的发展,垄断总是毒瘤,当一个领域一家独大的时候,资本的逐利性就凸显了出来,最大化的追求利润。在这种状况下,利用大数据杀熟也好,利用霸王条款套利也好,这都是一个必然。

       云竹认为在2018年还能频繁出现这种事情,本质就是历史的开倒车。这也说明公平的互联网环境在垄断和封闭行业中,其活性系数被压制到何其的低。一个行业,需要的是激烈竞争,才能创造巨大的发展速度,当年带来革新的OTA,如今也如“范进中举”一般,沉醉于市场利润的切割,用信息技术来榨干用户的最后一滴价值。就这个形式来讲,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OTA市场将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,直到携带新技术,新服务的搅局者出现。而此时,恐怕才是这系列问题得到根除的可待之期。而这之前的系列动作,顶多,也就只是隔靴搔痒罢了。